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法律依據填空?
法律依據填空?
遺贈是遺囑人在去世後,通過遺囑將其個人財產的壹部分或全部贈與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壹種法律制度。它是遺囑人通過遺囑處分其遺產的壹種方式。遺贈財產的人稱為受遺贈人,繼承受遺贈財產的人稱為受遺贈人或受遺贈人。源自羅馬繼承法。現已被各國繼承立法廣泛采用,成為遺囑制度中的壹項重要內容。法律特征:(1)是單方法律行為。只要遺囑中包含了遺贈的內容,就可以不經受益人同意而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受遺贈人可以拒絕接受或者放棄遺贈。拒絕接受或者放棄後,放棄的遺產由其他繼承人按比例分配。(2)遺贈人只能是自然人,受遺贈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作為遺產受益人的自然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3)是死亡後的法律行為。也就是說,遺贈前所作的遺贈行為直到其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受遺贈人有權取得遺囑中指定的遺產。(4)是自由的法律行為。遺贈人只能通過遺贈給受遺贈人帶來壹些財產利益。只有當遺產中的利益大於債務時,遺贈人才能將全部或部分遺產給予受遺贈人,這樣他才能最終獲得利益。⑤不能擔任代理人。遺贈必須由遺贈人本人以遺囑的形式直接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繼承法》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的明確表示,到期未作出明確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如果遺贈的受益人先於遺囑人死亡,該遺贈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