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請知法的朋友回答問題:搶劫!
請知法的朋友回答問題:搶劫!
1,王松沒有犯搶劫罪,他沒有搶劫故意,也沒有參與搶劫。

2.完全無罪。這個問題沒必要回答。

3.刑事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天,逮捕犯罪嫌疑人後的偵查拘留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復雜案件,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1個月,有延長期限的規定,但肯定不適用於這個17歲的寶寶。所以,快四個月了,該換強制措施了。王松的近親屬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可以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

4.當然,應該請懂法的人來保護王松的合法權益,這筆錢應該花出去。從妳的敘述來看,妳似乎已經決定這個孩子要被判刑了。我告訴妳,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因此,妳必須找壹個懂法律的人。誰讓我們倒黴?說不。和孩子比起來,這點錢不算什麽,但妳要防止那種誇大其詞、危言聳聽、獅子大開口的家夥占妳便宜。

PS:孩子不會有事的。我們仍然要相信法律。第壹,我們應該申請取保候審,並讓孩子出來。我們可能要交押金或找擔保人。

萬壹他媽的檢察院欺負人,我是說萬壹妳在檢察院門口拉橫幅,當局最怕這個。說實話,光腳的人不怕穿鞋,這也是無奈之舉。

孩子無罪釋放後,別忘了向檢察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我們不能就這麽關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