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居家隔離的證明:
1,我真的沒有接觸史:要開解除隔離證明,必須證明自己沒去過武漢,沒有接觸史,否則不能在家隔離,應該去醫院隔離。
2、居家隔離未外出,達到隔離時間:疫情期間本人確實待在家中,未外出,同時已達到自我隔離時間,至少14天,時間越長越好。
3.去村委會或社區登記:村委會或社區出具解除居家隔離證明的,先登記妳的姓名和妳的信息。
4.去鄉村醫生或者社區衛生室量體溫:報名後,拿到解除居家隔離證明,去醫生那裏量體溫。沒有發熱、咳嗽、乏力、呼吸困難等新型肺炎癥狀,醫生會簽字。
5.村支書或社區管事簽字蓋章:醫生簽字後,持解除隔離證明交給村支書,村支書壹般簽字,其余由村支書辦理。
6.鄉鎮衛生院蓋章:除了村支書簽字、村醫簽字、村委會蓋章外,還需要鄉鎮衛生院或衛生院蓋章。這個壹般由村委會工作人員處理,避免人群聚集。
7.鄉政府的印章:最後蓋章的單位是鄉政府的公章。還是那句話,村委會成員會主動幫忙處理這件事,除非他們不夠孤立,或者不歸村委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