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條件不同,在民事法律行為中發揮不同的作用,可分為附遲延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和附終止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附延遲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法律行為中確定的民事權利和義務只有在附條件成就時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甲乙雙方同意乙方被重點大學錄取,甲方將贈送乙方壹塊金表。附終止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附終止條件成就時,民事法律行為所確定的民事權利和義務失去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商定,甲、乙雙方的租賃合同將於甲之子回國時終止。
(2)根據客觀事實的發生或不發生,可分為附積極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和附消極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積極條件民事法律行為是指以某種客觀事實的發生為條件的法律行為。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如果明天下雨,甲方將給乙壹送壹把傘。消極民事法律行為是指不發生某種事實的情況。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如果明天不下雨,甲方將把雨傘交給乙方..
(3)根據條件的成就是否受當事人意誌的影響,可分為附任意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附偶然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和附混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任意條件是指可以根據其意思決定壹方成敗的條件。甲乙雙方約定,如果乙方去美國留學,甲方將給乙方2萬元人民幣。偶數條件是指條件是否達成與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無關,而取決於其他事實。如果明天下雪,我會給妳壹件羽絨服。混合條件是指條件的達成取決於當事人和第三人的意願。如果妳和無名氏結婚,妳將得到壹所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