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交司機需要什麽條件?它們是:
(1)取得A1或者A3機動車駕駛證超過1年的;
(2)年齡不超過60歲;
(3)3年內未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4)掌握相關道路旅客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
(5)考試合格並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可以發給來華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城市公交車的使用壽命是多少年?
城市公共汽車的使用壽命為13年。具體情況是:
1,小微出租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車使用12年;
2.租賃乘用車使用年限為15年;
3.小型客車使用10年,中型客車使用12年,大型客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車已使用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大中型客車使用年限為15年;
6.專用校車已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客車使用滿20年的;
8.三輪汽車和單缸發動機低速貨車使用9年,多缸發動機低速貨車和微型貨車使用65,438+02年,危險品運輸貨車使用65,438+00年,其他貨車使用65,438+05年;
9.具有載貨功能的特種作業車使用年限為15年,無載貨功能的特種作業車使用年限為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使用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三輪摩托車使用了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了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