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大媽這種行為法律上可以定性為尋釁滋事罪。現在很多景區都會收門票,這是合理的,因為景區也有人工成本和維護成本。這位大媽明明不按規定買票,還罵保安窮瘋了,簡直不可理喻。這句話用在她身上真的很貼切,正是因為她窮瘋了,所以不買票還理直氣壯的罵人。她的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可以定性為尋釁滋事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反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公共場所還是要註意個人形象。大媽罵人的臉色真的很難看,保安也沒讓她去招惹她。她為什麽要罵別人窮瘋了?景區收費不是保安規定的。如果她有能力,她會去找景區管理人員鬧壹鬧。簡直太不在乎她的個人形象了。估計她身邊的親戚朋友都會遠離她。這種事情真的很丟人。
第三,要維護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有些景區收費高或者有亂收費,不能擾亂正常秩序。我們沒必要因為門票貴就進去看,也沒必要無理取鬧。壹旦涉嫌違法,就要接受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