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部分:總則;
第二部分:物權;
第三部分:合同;
第四部分:人格權;
第五部分:婚姻與家庭;
第六部分:繼承;
第七部分:侵權責任。
《民法典》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的意義在於:
1.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落實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舉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等。,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主要是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符合實際的修改和調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編纂頒布,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進程中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裏程碑,對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保障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3.民法典具有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社會規範和法律科學適用等壹系列重要意義;在微觀層面上,民法典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衣食住行,是調整所有民事主體人身、財產關系的基本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百零五條本編調整因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三條本章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九百八十九條本編調整因享有和保護人格權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壹千零四十條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壹百壹十九條本編調整因繼承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壹百六十四條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而產生的民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