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北京兒童醫療保險門診報銷規則
北京兒童醫療保險門診報銷規則
北京兒童醫療保險門診報銷規則如下:

1.壹年內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65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1700元;

2、在社區衛生機構門診刷卡使用醫保範圍內的藥品和治療項目,先花300元,其余部分按55%的比例報銷。

3.可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或醫療救助。

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1,參保人必須是符合國家醫療保險規定的參保人,即在國家醫療保險制度下繳納相應的醫療保險費用;

2、醫療費用必須是符合國家醫保目錄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包括藥品、治療項目、檢查項目、手術項目等。;

3.醫療費用必須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消費,也就是說參保人員只能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享受醫保報銷服務;

4.醫療費用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醫保報銷。壹般要求就醫後壹定時間內提交申請;

5.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余額必須充足,否則無法享受醫保報銷服務。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不同醫保類型的醫保卡補辦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具體流程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政策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