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參加周末培訓算加班嗎?
1.如果員工根據公司的安排參加周末培訓,則視為加班。單位的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都屬於加班項目,應要求單位按照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其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周末值班應該付加班費嗎?
1,加班費應當支付。
2.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補休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其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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