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法考”)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以下簡稱“司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
法律職業證書考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18)的有關規定設立。
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務)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工作的人員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考改革以來,每年的通過率保持在10%-15%。
從2018開始,國家司法考試將改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僅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需要通過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和法律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
2018 9月22日上午,全國47萬余人進入考場參加首次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試正式被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代。
考試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將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場公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壹次有效。
考試合格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