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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涉性騷擾教師被起訴。他違反了哪些法律?
親其師,信其道,恨其師,疏其道;老師也是老師,教他們以物喻德;壹日為師,終生為父。在我們的生活中,老師是我們最敬佩的人。因為老師教給我們知識,讓我們了解他人,指導我們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毫不誇張的說,老師已經成為我們的第二父母。孩子是祖國的花朵,老師是園丁。教師是壹個非常偉大的職業,也是壹個責任重大的職業。

然而,在綿陽,卻發生了壹起被人聽聞的案件。壹名教師(吳劍鋒)卷入了對學生的性騷擾!作為祖國的園丁,吳劍鋒親手毀掉了自己培育的花朵。在吳劍鋒任期前三年,壹名學生在綿陽市陳侗學校(以下簡稱陳侗學校)就讀時,多次遭到班主任兼數學老師吳劍鋒的性騷擾,包括摸胸、摸臉、摸下體等。此外,許多男孩說,他們也受到吳劍鋒的體罰和虐待。這樣沒有人性的老師,在壹般人眼裏應該被撤職,但在法律面前不僅僅是被撤職。吳劍鋒的行為已構成犯罪行為。

根據國家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猥褻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聚眾或者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刑法對猥褻兒童的處罰分為兩個層次。壹般情況下,行為人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情節嚴重的,對犯罪分子的刑罰起點最低為五年有期徒刑,單罪最高為十五年有期徒刑。

對於吳劍鋒這種調戲幼兒,體罰孩子的老師,我覺得法律應該嚴懲這些惡魔,因為在最幼稚最浪漫的時代,他們應該被關愛,被撫養,而不是遭受殘酷的暴力。童年受到不良影響,可能會成為孩子壹生的精神炸彈。所以,我們不僅要保護孩子,更要讓孩子樹立自我防範意識,不要讓這些惡魔趁機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