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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保通知必須給客戶多少天?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交強險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協議後10天內支付保險金。

交強險的賠償範圍

與商業第三者保險的20多項免責條款相比,交強險的免責範圍是“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的損失”、“相關仲裁和訴訟費用”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壹些間接損失,覆蓋範圍要大得多。而且不管被保險車輛在事故中是否有責任,交強險都會在責任限額內賠償,沒有免賠額,沒有賠率。

強制保險的賠償程序

1.發生涉及第三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時,被保險人應首先聯系急救電話120(如有人員傷亡),撥打交警電話110,並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勘查現場,並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2.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材料;自收到證明和材料之日起5日內,核查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於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於被保險人,在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後10天內支付保險費。

交強險免責和不予賠償的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承擔賠償責任:

1,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如自殺、自殘、碰瓷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款規定的保險車輛,被保險人;

3.交通事故引起的仲裁或法律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的價值因碰撞而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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