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與他人飲酒時,如果出了問題,飲酒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有四種:強迫勸酒者,如使用“不要喝夠朋友”等詞語刺激對方喝酒,或即使對方處於醉酒和不省人事的狀態下也要勸酒;在明知對方不能喝酒的情況下勸對方喝酒,比如在明知對方身體狀況的情況下勸對方喝酒誘發疾病;未能安全護送酗酒者,如果飲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控制能力,並且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飲酒者無法將其送往醫院或安全送回家;在同桌朋友明顯已經喝了很多酒的情況下,他仍然勸說飲酒者,導致他喝了超過適度量的酒。勸導者需要對後果承擔壹定的責任。明知飲酒人不適合飲酒而惡意勸酒。明知對方因其他原因不能飲酒,仍勸說對方飲酒的,由勸說者承擔後果。如果醉酒者飲酒後沒有安全送達對方,則需要將醉酒者送回家,因為這是飲酒後的附隨義務。如果壹個醉漢發生事故,妳要負責任。對飲酒者的勸導如果飲酒者喝了很多酒,同桌也有義務善意提醒。如果壹個醉酒的人想自己回家,他的同桌或朋友也應該根據他謹慎的生活經驗進行判斷,應該禁止酒後駕車回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法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