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發生壹般是壹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壹開始叫幾句,後來逐漸變成偶爾的拳打腳踢,最後發展成無節制的暴打。冷暴力對戀人的折磨,不結婚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從輕微發展到嚴重的。家暴會上癮,就像吸毒壹樣。壹旦形成,就很難根除。
遇到家暴男,首先要尋求家人、單位、朋友的幫助保護自己,然後報警,可以向工會、社區、婦聯求助。不要自己解決家暴。如果第壹次發生,就要堅決回擊,制止。壹旦發生第二次,就應該堅決無理由離婚。
這種情況取決於女方離婚的決心和毅力。可以說,在現行的婚姻法律框架下,只有不能結婚的人才能100%離婚。
為什麽真的想離開或者想象離開很重要?如果女人每次被打,只要被男人三言兩語的胡說八道哄得大哭壹場,然後就會說壹些不合適的話:被打真的是不屈,誰也救不了妳!
因為很多家暴都是從小挨打變成大挨打,從偶爾挨打變成經常挨打,最後挨打次數越來越多,身體傷害越來越重,直到家暴發展成壹種套路,隨時可能爆發。
作為女性弱勢群體,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壹是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而是選擇接受,事後不長記性,只會助長男方的囂張氣焰。另壹種是他們知道打不過那個男的,每次都要撓那個男的兩次,導致打的更狠。
所以有些聰明的女人從第壹次家暴就能清楚的認識到自己找錯了男人,知道大多數男人都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壹次家暴會發生兩次,所以根本不會給男人第二次機會,通常會直接起訴離婚,避免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