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6日,朱李煜告訴界面新聞,今年是他第四次在全國人大提交關於制定反虐待動物法的議案(前三次分別是2065年7月、2065年8月和2020年)。今年的法案與去年的框架大體壹致,旨在推動盡快出臺反虐待動物法。
“去年,中國發生了幾起惡性虐待貓狗的事件,引起了廣泛關註。社會上反虐待立法的呼聲越來越高,這說明大家對動物保護已經有了* * *的認識,現在立法的條件已經成熟。”朱對說。
擴展數據:
朱建議對那些故意虐待動物的人給予嚴厲懲罰。
具體而言,例如,故意虐待、傷害或騷擾動物,造成動物不必要的痛苦或傷害的,應責令立即或限期改正,並對個人處以最高65,438+0,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具結悔過;
對單位和組織處以5000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從活動物上摘取器官及其衍生物,出售從活動物上摘取的器官,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界面新聞-兩會聚焦文|朱全國人大代表提反虐待立法:條件已經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