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中國大陸和香港的軟件,臺灣省的軟件,英文:Software)是以特定順序組織的壹系列計算機數據和指令。
壹般來說,軟件分為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和它們之間的中間件。軟件不僅包括可以在計算機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這裏的計算機是指廣義的計算機),而且與這些計算機程序相關的文檔通常也被認為是軟件的壹部分。
簡單地說,軟件是程序和文檔的集合。它還指社會結構中的管理制度、意識形態、思想政治意識、法律法規等。
軟件,拼音為ru m 4 n Ji à n,國家標準中對軟件的定義是:計算機程序、與計算機系統運行有關的程序和規則,以及可能的文件、文檔和數據。
其他定義:
1.能夠在運行時提供所需功能和性能的指令或計算機程序的集合。
2.該程序能令人滿意地處理信息的數據結構。
3.描述程序的功能要求以及程序如何運行和使用所需的文檔。
以開發語言為描述語言,我們可以認為:軟件=程序+數據+文檔。
特性
1,無形的,沒有實物形態,只能通過運行狀態來了解功能、特點和質量。
2.軟件滲透了大量的腦力勞動,人的邏輯思維、智能活動和技術水平是軟件產品的關鍵。
3.軟件不會像硬件壹樣磨損,但它有缺陷維護和技術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