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甲、乙、丙簽訂合同成立衛生用品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以技術秘密作價15萬元出資;b、有廠房的貢獻,價格20萬元;c以貨幣出資654.38元+70萬元。後來,由於資金緊張,C實際出資4萬元。請問:
(1)有限責任公司能否有效設立?為什麽?
(2)以非貨幣形式向公司出資的程序是什麽?
(3)丙承諾出資7萬元,實際出資4萬元,應承擔什麽責任?
(4)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向哪個部門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和材料?
(5)甲的出資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麽?
答案與分析(1)有限責任公司能夠有效成立是因為其註冊資本達到了法定最低限額3萬元。
(二)以非貨幣形式向公司出資,應當辦理的手續是:評估價格、核實財產;辦理非貨幣出資財產權的轉移手續;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參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作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股東甲和股東乙補足差額..參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4)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需要提交的文件、資料包括: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批準文件。
(五)甲的出資符合法律規定。因為股東可以依法以技術秘密出資,公司法對出資額沒有限制。《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技術秘密屬於廣義知識產權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