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165438+江西高院在老容止案二審判決書中指出,老容止、法英故意殺害5人;搶劫致壹人死亡,且系入室盜竊,搶劫數額巨大;綁架致壹人死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大,依法應予嚴懲。老容止及其辯護律師提出的老容止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是共犯、受脅迫的共犯等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於法無據,依法不予采納。
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老容止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庭審結束後,出席旁聽的老容止的二哥勞勝橋表示,老容止不服法院判決,想要上訴。
在老容止壹案中,負責二審的江西高院也在判決書中表示,壹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關於老撾容止死刑的裁決已依法提交最高法院核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緩期執行的適用對象和核準程序: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可以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死刑除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的以外,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423條
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的案件,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壹審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判的,應當在裁定後十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就老撾容止而言,無論他是否提出申訴,案件都將按照上述“死刑復核程序”進行復核。如果案件存在錯誤或者有其他不適宜適用死刑的情形,最高法自然會作出“不核準”或者“改判”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