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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條文20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它是新中國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占據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為***7編和1260編,各編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整篇文章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了明確細致的規定。,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損害和侵犯時的索賠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的人民權利宣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0月28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同時廢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壹百二十五條民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期滿”,包括本數;所謂的“不滿意”、“超過”、“超越”都不包括這個數。

第1260條本法自2021 1 1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