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夫妻什麽情況下不能離婚,什麽情況下不能離婚?
夫妻什麽情況下不能離婚,什麽情況下不能離婚?
以下情況不能離婚:(1)協議離婚的,雙方未達成離婚協議的,妳是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妳的婚姻登記未在中國大陸辦理的,不能離婚;(2)訴訟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和好,感情沒有破裂,子女問題沒有處理完全,是不能離婚的。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登記:(壹)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三)婚姻登記不在中國內地辦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九條* *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九條* *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