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議離婚的,壹方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強制執行;
2.訴訟離婚的,判決生效後壹方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離婚強制執行的註意事項如下:
1.當事人應當向被執行人提出強制執行申請,並準備強制執行申請書;
2、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事項,即強制執行;
3.還需要明確被執行的財產,並提供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4、經過法院的審核,如果符合條件,就可以強制執行。
離婚強制執行的條件如下:
1.雙方已經正式離婚;
2.取得有效的離婚協議;
3.申請執行的時間在兩年以內;
4.對方有財產並能執行;
5.對方有履行能力。
被執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應當配合強制執行。具體離婚強制執行流程如下:
1,應用;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
5.采取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於離婚強制執行的流程和相關信息,希望能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壹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