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2年前的法律
2年前的法律
孩子不滿2歲,離婚的撫養權壹般無條件判給女方。判決離婚子女撫養權的原則是:不滿兩歲的子女應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兩歲的子女,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法院會充分考慮實際情況。

監護權的分配如下:

1和2歲以下的孩子壹般與父母同住;

2.如果父母雙方同意2歲以下的孩子隨父母生活,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可以允許;

3.父母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孩子和父母住在壹起。但如果子女已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可考慮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

4.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有爭議的,應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5、在保護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同意輪流撫養孩子,可以允許。

綜上所述,考慮到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學習等問題,壹般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會判給母親,但如果母親有不良行為或者不能很好的照顧孩子,法院也可能會判決由父親撫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