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
(壹)積極貫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和實施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制度,鞏固和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化;
(二)倡導行業消費維權文化和理念,搭建交流平臺,匯聚各方力量,強化行業消費維權意識,提高從業人員消費維權管理能力和知識水平。
(三)推動行業開展消費者教育服務,加深消費者對銀行體系的了解,為消費者提供金融專業信息和指導,幫助消費者樹立風險防範意識,充分履行銀行風險業務告知義務,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和了解行業基本情況,增強消費者安全購買銀行產品和服務的能力和信心;
(四)研究探索會員單位消費者教育常態化機制建設,進壹步推動會員單位將消費者教育內容納入發展戰略總體布局,形成銀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品牌和社會評價的新亮點;
(五)關註銀行消費者訴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改善銀行業服務質量,提升銀行業整體服務水平;
(六)鼓勵和倡導會員單位全面履行和兌現對消費者的服務合同和書面承諾,做好產品和服務的信息披露,提供更多資源,為消費者提供清晰明確的金融產品信息;
(七)針對銀行業損害消費者的行為,要求責任單位自律;
推動成員單位開展銀行客戶服務滿意度調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