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員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天後可以離職,但需要辦理離職手續;
2.如果員工是試用期員工,應提前三天通知單位,三天後可以離開;
3.根據相關法律,正式員工辭職需要30天,勞動者辭職需要30天。解除勞動關系需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法規定不簽合同多少天辭職?
1.相關法律沒有規定不簽合同需要多少天才能辭職。根據法律規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無需提前30天通知,並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2.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已經簽了,我還能辭職嗎?
簽了勞動合同就可以辭職。勞動合同到期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辭職達成壹致意見後,可以辦理辭職。如果不能協商壹致,正式員工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員工可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許可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規定正式員工辭職需要30天,勞動者辭職需要30天,需要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