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佛山小嶽嶽事件的肇事者是沒有用的。我們要做的是,第壹,深刻反思導致社會道德滑坡和冷漠的更深層次原因。第二,立即采取行動,重塑良好的社會道德,讓失範和誠信缺失的扭曲狀態沒有立足之地。
壹個完整的文明社會不僅需要完備的法律制度,還需要高尚的法典和倫理秩序。人與人之間缺乏溫暖源於對利益的過度重視,更源於對公平正義和基本倫理秩序的否定。近幾十年來,在功利主義世界觀的指導下,正常的人際交往規範、公序良俗被拋棄,社會道德底線被逾越,這是佛山小嶽嶽等事件屢屢發生的最直接、最深層的因素。
社會價值觀、道德觀、文化觀的重建是壹項漫長的系統工程,需要多層次、長期的介入。社會管理者要從教育、法治等方面發力,為好人創造良好環境,同時嚴懲“作惡者”,加強倫理秩序和道德規範的重建;同時,社會管理者自身也要做自覺遵守道德和法律、堅守誠信的模範;坐著說話,不如站起來往前走。讓我們自覺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共同築起社會道德的鋼鐵長城,讓社會不再冷漠,讓嶽的悲劇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