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夫妻壹方挪用公款是違法行為,另壹方沒有償還義務。如果挪用公款被發現,挪用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可能的監禁和罰款。
挪用公款是壹種違法行為,不僅會給單位造成財務損失,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我們應該遵守法律法規,不要挪用公款。綜上,夫妻壹方挪用公款,另壹方沒有償還義務,挪用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款是指屬於國家或集體的錢,通常用於公共事務或服務。公共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法規和規則,以確保其合法、合規和透明。任何挪用、侵占或浪費公款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從事營利活動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歸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