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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嗎?
14至16周歲的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上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1.8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但是,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且主要收入來源為自己勞動的人(即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且已經勞動的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二,不能完全認識到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完全精神失常的人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刑法限制行為能力人:年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父母為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資格的,其有監護資格的近親屬為其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有監護關系的近親屬為法定代理人。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效力;

1,純受益能力;

2.雙方行為能力以外的行為效力待定:(但簽訂合夥協議是無效的,因為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行為能力以外的單方行為無效(如遺囑)。

:14歲犯罪承擔什麽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或者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 * *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