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1.8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但是,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且主要收入來源為自己勞動的人(即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且已經勞動的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二,不能完全認識到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完全精神失常的人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刑法限制行為能力人:年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父母為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資格的,其有監護資格的近親屬為其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有監護關系的近親屬為法定代理人。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效力;
1,純受益能力;
2.雙方行為能力以外的行為效力待定:(但簽訂合夥協議是無效的,因為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行為能力以外的單方行為無效(如遺囑)。
:14歲犯罪承擔什麽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或者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 * *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