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等原則* * *有話語權和支配權。討論重大問題,對次要問題做出決定。如有不同意見,請“投幣”表決。
第三,兩個人的矛盾要內部處理,不上交,不擴散,不寫在臉上給外人看,不寫在嘴上給外人品。
第四,著眼於只有壹個宏偉藍圖的原則:建立壹個幸福、快樂、穩定的家。好的就是好的,不好的就不是。凡事都要有長遠規劃。
五、相互尊重的原則保護對方的親友,給對方面子,不為難對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6條婚姻應由男女雙方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105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