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農村宅基地壹房兩戶如何確權
農村宅基地壹房兩戶如何確權
農村宅基地壹房兩戶的確認流程如下:

1.村民應當以戶為單位提交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請登記表;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應由當地村委會或鎮政府出具土地來源證明,如宅基地審批手續、房屋規劃許可證等;

3、當地國土部門根據農民的申請,確定農民自有宅基地的範圍、界限、權屬性質、用途等。實地勘察、記錄並經相鄰各方鑒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調查做準備;

4、在丈量過程中,還要組織該地塊相鄰地塊的農民到現場辨認各自的邊界,並在雙方認可的邊界和界址點上簽字蓋章;

5.勘測完成後,土地主管部門認為界限清楚、無爭議的,予以公告;

6、公告後,無人對宅基地提出異議的,公告期滿後,由當地縣級政府頒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壹個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在人均土地少,無法保證壹戶壹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采取措施保證農村村民住上宅。

農村村民建房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戶長。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農村村民的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售、出租、捐贈房屋後,再次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積極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