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要求,“列車內應當為老、弱、病、殘、孕和攜帶嬰兒的旅客提供專用座位”。
《規定》要求,城市軌道交通經營者應當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其中包括“在列車內為老、弱、病、殘、孕、攜帶嬰兒的乘客設置專用座位”。
3月29日下午,唐女士帶著7個月大的女兒從地鐵1號線花溪壩站上車後,在擁擠的車廂裏沒有人起身讓座。“站了幾分鐘,壹個正要下車的阿姨給我讓座。”這讓唐女士感到很郁悶。“以前我懷孕的時候,很少有人讓座。明明貼了老弱病殘的提示,就是有人不自覺。”
對此,市民匡也有自己的看法。“乘客座位應該更醒目,以便提醒乘客。很多乘客根本不知道自己坐的是專座。”
如今《規定》不僅明確了設置老弱病殘孕專用座位的要求,還增加了“攜帶嬰兒的旅客專用座位”。
條例還增加了更多關於人文關懷的規定,如規定“城市軌道交通車站交通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應當滿足老年人和殘疾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