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駕駛或騎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是壹種交通違法行為,將受到交通處罰。不戴頭盔是違法行為。無論是駕駛電動車還是摩托車,都需要規範佩戴頭盔。不戴頭盔上路,被交警發現後將依法處罰。如果騎電動車不戴頭盔,壹般會受到口頭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摩托車頭盔是摩托車駕駛員佩戴的壹種頭部保護裝置。它的主要功能是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保護駕駛員的頭部,防止或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甚至挽救駕駛員的生命。根據規定,騎手和後座乘客都應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車輛時,您應遵守以下年齡限制:
1,駕駛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且應年滿16周歲;
2、駕駛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的應當年滿18周歲;
3、駕駛自行車應至少12歲。
法律依據:
第十二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管理辦法。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壹的,記分為1:
(壹)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以超過每小時10%但未達到20%的速度駕駛校車、中型客車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符合規定,或者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倒車、不掉頭的;
(三)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誌、標線的;
(五)駕駛機動車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六)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且未達到30%的;
(七)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車、旅遊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的;
(八)駕駛貨車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上道路行駛的;
(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十)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