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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
法律分析:第壹順位繼承人1,配偶。在合法婚姻中,配偶雙方都是對方的第壹繼承人。2.父母。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3.孩子。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4.已進入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不管妳是否再婚,只要妳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妳就可以成為第壹繼承人。5.被收養的孩子被命名為被收養的孫子。6.代位繼承的人。代替父母參加繼承是第壹繼承人。7.胎兒。如果胎兒的父親死亡,應該繼承的份額應該留給胎兒。如果出生時是屍體,保留的份額將由父親的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1,兄弟姐妹。2.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但如果他們的父母先於他們去世,孫輩不能成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妳只能是第壹順序的繼承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提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