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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刑事風險【幹貨】
沒有律師的企業家比國企老板有更嚴重的犯罪風險!

數據顯示,民營企業家最常犯的五種罪行是: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1494次,19 438+0%),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955次12.60%),

職務侵占罪(744次,9.82%),

合同詐騙罪(520次,6.86%)

公司賄賂(488次,6.44%),

它占過去五年民營企業家犯罪總數的50%以上。

相應地:

國有企業家犯罪頻率最高的前五種犯罪是:

賄賂(481次,35.0438+0%),

腐敗(338次,24.60%),

挪用公款罪(146次,10.63%)和私分國有資產罪(67次,4.88%)。

職務侵占罪(48次,3.49%)占過去五年國有企業家犯罪總數的70%以上。

對於企業家來說,應當認識到刑事風險防控是企業經營過程中最重要、最緊迫的風險防控,關系到企業和企業家可持續發展的根基。特別是在強調全面依法治國、註重高質量發展的條件下,企業的競爭不再只是產品和服務質量的競爭,更是主動合規能力的競爭。只有在發展戰略和日常經營中註重防控顛覆性犯罪風險的企業,才是具有可持續發展軟實力的企業,才能躋身主流企業行列,從而逃脫被擠出市場的命運;只有這樣的企業家才是社會所期待的具有現代企業家精神、能夠行穩致遠的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