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宿合同,遊客可以享受標準服務,他們不會因為國籍、身份、宗教、民族、性別、職業等而受到區別對待。旅遊者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投訴、起訴。
遊客義務:向住宿登記管理人員出示有效證件;支付住宿費和其他法律費用;不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和放射性的危險物品帶入住宿場所;無賭博、賣淫、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行為;不準醉酒、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不準擅自留客住宿或轉讓床位;損壞設施和財產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預訂房間不適用,它應該賠償商店的損失;遵守商場的相關規定。
相關知識:
旅行社應當為旅遊者提供約定的服務,所提供的服務不得低於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旅行社應當對旅遊者有關其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的詢問給予真實、明確的答復。
旅行社應當為旅遊者提供符合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需要的服務。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應當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法律規定、習俗、宗教信仰等。對可能在旅遊目的地引起遊客誤解或沖突的情況,應事先作出明確解釋和建議。
從事旅遊經營活動的旅行社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旅行社與旅遊者訂立旅遊合同時,應當推薦旅遊者為其購買相關人身保險。
旅行社提供的服務項目應當明碼標價,質價相符,不得存在價格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