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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最高職位是什麽?
律師沒有等級制度,也沒有最高職位。

在律師事務所,只有主任和專業律師的區別。擔任董事是律師事務所的最高職位。壹個城市,會有律師協會,成為律師協會會長,這是這個城市壹定意義上律師的最高職位。省級律協或全國律協的會長也有同樣的道理。

律師是指受委托或指派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

律師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後方可執業。根據工作性質,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根據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根據委托人和工作身份,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的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④品行端正。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前取得的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證書、律師資格證書與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二)律師協會出具的申請人通過實習考試的材料;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

(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請人的證明。

申請兼職律師執業的,還應當提交所在單位同意申請人從事兼職律師職業的證明。

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內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準予執業的決定。準予執業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不允許執業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