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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澱區房產繼承過戶去哪裏辦?
法律主體性:

第壹,去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註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第二,去區或市公證處(原出口商品房去了市公證處)進行繼承權公證。房地產繼承有兩種類型:壹種是遺囑繼承,另壹種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房屋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文件;3、戶口本或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證件;4.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遺囑必須經過公證,其他形式的遺囑因其真實性無法確定暫不予采納)。三、辦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人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不動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遺囑、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

法律客觀性: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當事人因繼承或者受遺贈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全體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遺囑或者協議、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並可同時提交公證材料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壹十條* *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