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按工程結算總價5%左右的比例預留質量保證金。社會投資項目可參照執行。
它不是強制性的,壹般是5%,但也是10%,從未見過超過10%的。
工程質量保證金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結算總額(壹般為5%)乘以。
補充:“質量保證金”是信用記錄成員對自身企業信譽的質量保證。信用記錄會員不僅要接受信用評分和交易評價的監督,還要接受質量擔保的監督。如果信用記錄成員在合作過程中違規,則需要扣除相應的質量保證金作為懲罰。“質量保證書”不僅是旅行社對其服務質量的信心證明,也是宣傳其形象的最有力工具,還可以讓合作夥伴放心。建設工程合同中約定的“質量保證金”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壹是質量保證金,二是質保金。
工程質保金是指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在缺陷責任期內落實工程的維修責任,並從應付工程款中預留出用於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修復已通過竣工(移交)驗收的工程缺陷(即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資金。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質量保證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