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權是指法律關系主體可以通過法律規定決定是否作為的許可和保障手段。
法定權利是與法定義務相對應的概念,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某種權力或利益,表現為權利人可以自行實施某種行為或要求他人實施或不實施某種行為。
所有合法權利都受國家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或有關主管機關提起訴訟或請求保護。
法律權利和義務是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法律權利和義務,就沒有法律關系。法律關系是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關系。
表現形式:
1,權利的存在形式所規定的權利,根據權利人自己的意願,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以行為的形式表現出來。如習慣權利和現實權利。
2、權利人按照自己的意願,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以不作為的方式作出某種行為,根據權利人的效力範圍而產生的權利。如基本權利與壹般權利、壹般權利與特殊權利。
3.權利人有權以行為的形式要求相對義務人實施壹定的行為,權利根據權利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規定。如行為權和接受權,應有權利和法定權利。
4.權利人有權要求相對義務人以不作為的方式實施某些行為,以保護其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所享有的權利。例如個人權利和集體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