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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廣場不能作為廣告包裝的設計裝飾嗎?
不可以,下面的場景不能作為任何廣告廠商的任何產品的包裝設計,無論是涉及商業還是非商業產品!

1.國家規定任何個人、企業、機構、公司等。能使用它的,還有有關國家人員、國徽、國旗等。可用作任何性質的任何商業產品、包裝設計等的壹系列展示用途。因為毛爺爺,國旗和國徽都具有同樣的權威地位,它代表著中國,是國家權威的象征。如果這些被用作任何產品的設計和包裝,這是違反規定和非法的!關註是違法的!在這壹點上,每個人都應該有這個意識。

第二,妳可能認為我是壹種包裝,壹種商品,這是愛國的表現。話雖如此,這是規則。這就像每個人都有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資產,但如果妳撕毀紙幣,不看小情況而看大局是違法的。這是規則,誰也不能違反。如果妳遭受了啞巴損失,妳甚至沒有機會反駁它。過去曾有報道稱,壹名男子被發現將紅旗印成帽子後,直接被罰款和拘留。可見國家對國旗、國徽、紅旗、相關國家人員以及上述場景的重視。

第三,網上還爆出網絡名人李子奇制作了壹款月餅產品,旨在通過該產品表達愛國主義。這是壹種相當於慶祝國家成立的月餅,它與中秋國慶在同壹天,但這是因為上面的圖片和該國相關人士的肖像被用作包裝。涉嫌違法,事情還在發酵。而且面對違反廣告法的規定,廣告法中明確規定不得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徽,不得變相使用相關國家人物。所以壹旦使用,就可以判定為非法。

綜上所述,希望大家在任何產品設計中都不要踩到雷區!歡迎留言也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