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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到期了怎麽辦?
壹般來說,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是喪失勝訴的權利,但並不影響法院的受理。法院受理後,發現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如果發現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債權人的主張將得到支持。因此,關鍵是在訴訟前收集中止或中斷的證據。如果出借人在兩年內向借款人主張權利,或者對方同意履行,或者提起仲裁訴訟,並有證據證明的,將造成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常見的可導致訴訟中斷的催告包括:公告、郵局特快專遞、信函、掛號信、電報、問卷調查和主張債權的政府文件、審計報表確認函、主張抵銷等。當然,在實踐中,中斷效力的認定需要其他證據的配合,例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公告也需要債務人下落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時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壹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壹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壹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壹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壹百九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得自行適用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