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營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條例》第七十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654.38+0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取得貨運站經營許可證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塗改、註銷等無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二、非法營運的危害?
1,偷逃國家稅費,損害國家利益。據不完全統計,壹輛黑車每年僅逃避國家的各種稅費就達179.76萬元。
2.影響城市的形象和發展。為降低運營成本,黑車多為報廢車,或改裝拼裝的破車,影響我市改革開放和城市發展形象,是城市視覺汙染。
3、造成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因其經營成本低,侵害了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4.侵害乘客合法權益。黑車的安全性能無法保證。運營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服務糾紛,乘客投訴無門,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5、影響行業穩定。非法營運現象擾亂了客運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搶占了市場份額,對合法經營者影響很大,而合法從業人員對此反應很大,是行業不穩定的壹大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