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裝電梯擬占用業主專項維修資金的部分,應當征得業主同意。對於安裝電梯影響住宅采光通風的業主,可協商給予適當補償。
電梯安裝和維護費用由申請人按照協議確定的比例承擔。申請人承擔的電梯安裝費,可以申請使用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分攤費用;
2、按照有關規定可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以申請使用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資金;
安裝電梯的專項設計應當符合城市規劃、結構安全、消防、應急救援以及電梯建設和運行的相關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確保安裝電梯後主體結構安全不受影響。
在實用的前提下,不得占用消防疏散空間,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間。
3.承包商應采購由取得制造許可資質的單位制造的合格電梯。電梯的安裝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在原建設用地範圍內安裝電梯;
4.安裝電梯後,新增面積歸安裝範圍內全體業主所有,無需辦理占地手續和不動產登記。增加的容積率不征收地價款,免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綜上所述,業主申請增設電梯,應當經占專有部分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表決通過,並經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通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78條
業主申請增設電梯,應當經占專有部分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表決通過,並經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