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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怎麽退?
壹、如何退還訴訟費?

1.法律費用退款流程:

(1)申請退費自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案件當事人可以根據生效文書的內容向法院辦案部門申請退還訴訟費。

(2)退款申請人、退款申請人和收款人原則上應為案件當事人;

(3)申請退款的申請材料,書面申請,包括“退款金額、收款人名稱(或賬戶名稱)、銀行賬號、詳細銀行名稱等。,向自然人申請退款時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四)退款審批,由案件承辦人審查退款主體資格和退款材料齊全性,並依據裁判文書準確計算退款金額;

(5)繳費退費窗口工作人員收到費用報銷單及其附件後,填寫相關退費單,交至財務室;

(6)追回案件所欠訴訟費,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對應收未收的訴訟費啟動追償程序,移送立案部門立案後移送執行部門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時,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還按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依照規定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的辦法另行制定。

二、訴訟流程是什麽?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起訴受理後,法院將在5日內向對方當事人送達起訴狀副本;

4.安排開庭時間;

5.聽力;

6.達成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