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在禦寒的同時也要加強疫情防護。外出時壹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防護。當妳回家時,妳應該消毒和洗手,因為妳接觸的每個人都可能增加妳的健康碼變黃或變紅的風險。這時候,不要讓秋天的銀杏葉和冬天的楓葉挑起重擔。接下來給大家普及壹些關於防疫的相關法律吧!
1.隱瞞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兩天前,四川壹名男子因隱瞞其14天期間在高風險地區的居住史而未向社區報告,這是造成新冠肺炎病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目前,他已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偵查。
第壹個案件是被告人鐘某某(男)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由於他故意隱瞞自己的活動軌跡和接觸史,他的4名密切接觸者被診斷為感染者,65,438+006人被醫學隔離。11.6 6月6日,被告人鐘某某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
2.謊報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涉嫌捏造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前段時間,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重慶路的方某故意報警稱,自己最近從揚州壹個中高風險地區回來,希望能得到免費醫療,以達到免費檢查的目的。方某的行為涉嫌捏造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沭陽警方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最後提醒大家,在這個防疫的關鍵時刻,希望大家不要給國家添亂。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是阻止新冠肺炎病毒傳播的重要措施,也是公眾應盡的義務。對拒不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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