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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體質手抄報內容
《兒童體質手抄報》的內容介紹如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它適用於國家的所有公民,是特定的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反映了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比較關系,確認了革命勝利和現實民主政治的成就,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和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國家權力的組織和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國家內部政治力量對比關系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國際關系也對憲法的發展趨勢產生影響。

“憲法”壹詞來自拉丁語constitution,原意為組織和建立。

古羅馬帝國用它來表達聖旨和聖旨,與公民會議通過的法律文件不同。

在歐洲封建時代,它被用於在日常立法中表達對國家制度基本原則的確認,其中包含了組織法的含義。

英國在中世紀建立了代議制(當然這種情況在中國先秦時期是不存在的),並確立了國王未經議會(代議制機關)同意不得征稅或制定其他立法的原則。後來代議制在歐美普及,人們把規定代議制的法律稱為憲法,指的是確認憲政的法律。

“憲法”、“憲令”、“憲法”等詞在中國古籍中是“法”的代名詞,日本古代的“憲法”也指法律法規,它們都與現代的“憲法”有著不同的含義。

65438年至09年60年代明治維新期間,隨著西方憲政概念的傳入,出現了相當於歐美的日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