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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的四大業務是什麽?
證券公司的四大業務分別是經紀業務、發行與承銷業務、自營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經營範圍如下: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和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和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並購。

經營上述(1)至(3)項業務的證券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從事第(四)至第(七)項業務之壹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654.38億元人民幣;經營第(四)至第(七)項中兩項以上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其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資本。

設立延伸信息證券公司的條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章程;

(二)主要股東持續盈利,信譽良好,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三)註冊資本符合要求;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備證券從業資格;

(五)具有完善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營業場所和業務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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