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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出差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員工因執行工作而在出差期間受傷可被認定為工傷。員工在出差往返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到暴力襲擊,或在出差往返途中遇到下落不明的事故,或在出差往返途中遇到客戶或上班途中發生事故,應屬於工傷。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填寫《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壹式四份;

2.攜帶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勞動合同;

3、救助醫院或定點醫療機構當日首次和連續治療診斷證明;

4.傷者的身份證和單位證明;

5、交通事故致傷或暴力致傷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責任裁定書及相關治療證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門裁定書;

6.工傷證明材料;

7.用人單位營業執照;

8.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9.受傷員工的個人照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負傷或因工作原因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