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宏泰路5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麻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沪蓉大道8号(车管所对面)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英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温泉路99号英山县民政局对面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团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团风镇罗家窑小区95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蕲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地址: 齐昌大道33号附近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713)7235873
英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金石路18号附近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纽约·纽约婚纱摄影(黄梅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小池站东)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夜市路96
工作时间: 09:00-19:00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是结婚登记流程的三个环节。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持相关证件、证明和3张登记照片,***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现场填写申请登记结婚所需填写的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所需的证明材料应视个人情况而定,如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的婚检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单身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是离过婚的,还需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有效的临时来华居留证件、能有效证明自己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证件、证明是否与结婚条件相符合,如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明,当事人会被婚姻登记机关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并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然后进行结婚证的颁发;对于有离婚经历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注销离婚证;必要情况下,婚姻登记处还会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一起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并按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合规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经由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与离婚登记申请条件不符,不予受理,登记员可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找不到的可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需求,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给当事人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书》,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未***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的,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那么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日作为期限届满的日期),离婚夫妻应当按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及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规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处按规来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不给予离婚登记办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并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