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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1、如果卖方所售房屋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那么个人所得税免交;

2、房产证未满5年的,按1%缴纳或者差额的20%缴纳。

1、纳税义务人出售自有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下同)取得所得的个人。

2、纳税范围个人出售自有房屋取得的所得。

3、适用税目、税率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5、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出售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出售价,是指个人出售自有房屋获得的全部收入。若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房屋原值,是出售方取得该房屋时所支付的购置价格或建造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购入该房屋时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交易手续费、评估费及出售该房屋时缴纳的印花税、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收益金、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

纳税义务人应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以及税费缴纳凭证。

6、减免税规定

(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已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给予免税;

(2)对个人出售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个人所得税多少的方法有两种,采用哪种计算方法要看卖方的详细信息:

1、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增值税等合理费用)×20%。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少有:的房子,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发票、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

2、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举例:卖家不满五或不少有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买家承担税费,全额的1%。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1%=1万元。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