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厨房环境和餐具的清洁卫生。
2、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勿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不要吃发芽的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3、蔬菜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处理。
4、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调前充分解冻。
5、彻底加热食品,特别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四季豆、豆浆等应烧熟煮透。
6、烹调后的食品应在2 小时内食用。
7、妥善贮存食品。食品贮存密封容器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新鲜食物和剩余食物不要混放。提前做好的食品和需要保存的剩余食品存放在高于 60 摄氏度或低于 10 摄氏度的条件下。
8、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食物中心温度须达到 70 摄氏度,并至少维持 2 分钟。
外出就餐
五一小长假将至,外出就餐几乎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外出就餐容易发生聚集性食物中毒事件。预防聚集性食物中毒,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外出就餐应当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无证经营的饭店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而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外,请尽量选择张贴“笑脸”标志的餐饮单位就餐。
2、慎食高风险食品:凉拌菜在较高的室温下容易滋生细菌,甚至变质,因此要谨慎选择。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织纹螺和一些海产品,有的本身具有毒性,有的是寄生虫的中间宿主,尽可能不要使用。
3、注意个人卫生。选择高温消毒的餐具,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勤洗手。集体外出活动,大量人员群体聚餐时,应该提前联系安排,选择干净卫生、设施齐全、信誉度好的餐饮场所就餐,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4、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应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